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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东山广场分公司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东山广场分公司卫生保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根据我司的相关规定,遵守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用的原则,对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东山广场分公司经营场所卫生保洁服务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我司要求的投标方参加竞标。
一、招标项目内容:
项目名称: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东山广场分公司卫生保洁服务项目
服务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3号裙楼1-4层
服务范围:商场公共区域、走火梯、洗手间、茶水间、办公室、外广场、首层地下水渠、南门广场、风机房、负一楼通往商场的各通道等
服务时间:2019年7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
采购项目投标最高上限总金额(人民币):54.6万元。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100万元或以上)。按国家法律经营,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投标人公司注册成立一年或以上,依据2017年以来完成的商场清洁服务类型项目合同,具有10000平方米项目的清洁维保经验。(至少在广州地区有一个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具有环卫行业经营服务企业C级(丙级)或物业服务企业资信(三级)或以上资质证书(提供复印件)。
4、投标人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情况(至少提供一项)。
5、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为查询渠道,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两年内没有行政处罚记录。(提供网上截图或书面声明)
6、投标人能提供2017-2018年合作单位合同复印件。
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响应。
8、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8.1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9、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证明)
注:(1)经办人报名时提供以上资料复印件、同时携带原件及(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
(2)采购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三、投标截止时间:2019年6月26日上午11时整
四、投标地点: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10楼物业管理中心。
五、报名及资格预审时间:
时间: 2019年6月14日至6月20日 (北京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采购机构只接受报名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请按投标资格要求将资料发至邮箱)
联系人:谭慧儿电话:020-83322348-6511QQ邮箱:380944763@qq.com
六、派发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9年6月21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17:00)
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10楼物业管理中心。
联系人:谭慧儿     电话:020-83322348-6511
七、本次投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名称:广州市新大新有限公司东山广场分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先烈中路63号裙楼1-4层
 联系人:陈小琳 联系电话:13672441281
八、监督部门:审计风控部   联系电话:020-83322348-6246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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