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供应商:
我司将启动公司常用物料定点采购项目,拟邀请贵公司参与投标,现请贵公司提交相关材料进行资质审核,经审核为合格投标人的,我司将邀请贵司参加该项目邀投标。项目相关情况如下:
一、项目名称:广州市广百股份公司2019~2020年度公司常用物料定点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二、项目预算(元):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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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度计划采购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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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1:印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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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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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2:文具、办公耗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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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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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3:打印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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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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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4:超市价格牌、打码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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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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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5:热敏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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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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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本项目招标内容包括上述物料的包装费、税费、装卸费、运输费、及售后服务等全部费用。
2. 供货期及服务期为1年,双方按中标单价签订固定单价合同。合同期内单价不作调整,按实际到货并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3. 招标人有权根据实际需要调整货物的采购数量,实际采购金额有多于或少于上表中所列采购金额的可能。
三、项目内容及说明:
1. 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购置公司常用物料
2.投标人应对所有的标的内容进行响应投标,不允许删减与修改内容进行投标。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财务状况报告)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该相关材料)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投标,报名投标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
2.1投标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2.2获取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 )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 )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注:(1)经办人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法人和经办人)身份证原件进行核查。
(2)采购机构只接受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获取本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年6月6日起至2019年6月13日期间(上午9:00-112:00,下午14: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致电本项目联系人报名。采购机构只接受报名领取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六、发标时间:招标人另行通知
七、发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0楼广百物业管理中心
八、投标截止时间:发标后七天。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西湖路12号10楼广百物业管理中心
十、开标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当天。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西湖路12号10楼物管理业中心
十二、本公告期限自2019年6月6日至2019年6月13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采 购 人: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何玉敏
电 话:83322348-6219
广州市广百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九年六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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